浏览次数:575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1号电梯更新项目的简易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324-DH2531H411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1号电梯更新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3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1号电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截图,作为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补充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11.①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②供应商如为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①提供上述要求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证件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3.方式:详见“五、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2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shenzhen.chinatax.gov.cn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szdhit.com
2.报名(报名资料加盖公章)
(1)网上投标报名: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我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邮箱地址:dh@szdhit.com。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洽购文件登记表》;4)采购文件工本费用银行转帐凭证;5)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将在第二个工作日与报名资料完整的投标人联系。
(2)现场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洽购文件登记表》;4)采购文件工本费用银行转账凭证;5)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zdhit.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洽购文件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葛小姐,0755-86959378转8001。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100 1800 0400 2656 1
备注:付款时请备注公司名称+付款原因(购买采购文件或中标服务费付款)。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以上资料送达地址:
收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收件人:葛小姐,联系电话:0755-86959378转8001。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路 1 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755-89219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06/8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覃女士
电 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06/8020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