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连廊吊顶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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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531G41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楼连廊吊顶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内容:

更正后:

3.预算金额:人民币68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680,000.00

3.预算金额:人民币646,866.16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46,866.16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

“二、项目具体要求 (二)项目管理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原内容:

更正后:

新增:本项目水电费金额为650元,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3.在“三、商务要求 (二)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原内容:

更正后:

新增:质保金收取3%。工程质量验收满贰年后,且甲方确认质量无问题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如发生质量问题,但乙方怠于履行保修服务的,甲方有权动用质保金并自行另行委托其他装修单位进行维修。

4.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内容:

更正后:

1)本合同价款分三期支付,付款方式如下:

A.首期款: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先行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的50%),甲方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即(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元)。

B.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达到80%后,应先行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的30%),甲方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元)。

C.尾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应先行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为应支付尾款金额),甲方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金额,即(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元)。

1)本合同价款分两期支付,付款方式如下:

A.第一期(预付款):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先行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的50%),甲方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

B.第二期(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审核价的剩余部分,结算审核价不超过合同金额。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应先行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金额为应支付尾款金额),甲方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金额。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及原采购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8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755-88012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覃女士

电 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20

4.监督电话:刘先生,13823779877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12-05

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 3324-DH2531G4188 项目名称 一楼连廊吊顶工程更正公告
购买时间 开始时间:1970-01-01 -- 截止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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