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安检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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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编号:3324-DH2631H5018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安检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开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一、需求部分:

序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更正后的招标技术要求

1

双源双视角X射线智能安检机

▲7、图像信噪比:X射线图像信噪比(SNR)大于等于41dB;键盘检查:键盘段落轴体支持青轴,键程长大于等于2.4mm。【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ca.gov.cn/)的查询有效的截图】。

▲7、图像信噪比:X射线图像信噪比(SNR)大于等于41dB;【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ca.gov.cn/)的查询有效的截图】。

二、评分部分: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更正后的权重(%)

1

价格

30

30

2

技术部分

53

57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更正后的权重(%)

更正后的评分准则


3

技术保障措施

9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制定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下述内容:

1.供货进度安排;

2.安装调试方案;

3.质量控制措施。

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6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4分,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供货进度安排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强,加3分;

2.供货进度安排较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较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加2分;

3.供货进度安排内容一般,安装调试方案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一般,加1分;

4.供货进度安排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不加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13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制定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下述内容

1.供货进度安排;

2.安装调试方案;

3.质量控制措施。

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9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6分,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供货进度安排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强,加4分

2.供货进度安排较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较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加2分

3.供货进度安排内容一般,安装调试方案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一般,加1分;

4.供货进度安排详细具体安装调试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不加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17

13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更正后的权重(%)

更正后的评分准则

1

同类业绩经验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安检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已完成且验收合格或以上的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验收合格或以上的证明文件需有合同甲方签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8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安检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已完成且验收合格或以上的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验收合格或以上的证明文件需有合同甲方签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8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或所投的安检机的制造商具有“安检控制方法和系统”类发明专利证书的得4分;

2、投标人或所投的安检机的制造商具有“异常被检物定位方法”类发明专利证书的得4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8分。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提供的证书名称与上述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供一致性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3、专利证书若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有的,需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扫描件(专利权人须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若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扫描件(专利权人须为出售/出租方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购买/租赁方)和购买(或租赁)合同关键信息。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删除此评分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4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与原公开征集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征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

联系方式:赖工 0755-2294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133转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86959133转8006或8004

4.监督电话:邹先生13510343601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04-08

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 3324-DH2631H5018 项目名称 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安检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购买时间 开始时间:1970-01-01 -- 截止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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